本报太原1月9日讯(记者张剑雯)记者日前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以来,太原市始终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出重拳”,共立案查处241件,罚款3339.53万元。
据统计,太原市立案查处的241件案件中,涉及重点案件22件。其中,查封扣押9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11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即娄烦4· 23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已刑事拘留70人。
2021年以来,太原市生态环境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利剑斩污、高速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惩治环境违法犯罪、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黄河流域(汾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柴油车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控制污染排放,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同时,太原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还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飞检、走航监测、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用电用能监管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及时准确锁定违法排污证据,有力地提高了执法效能。
1、凡本网来源注明“融媒在线(域名:KBQMT.COM)”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KBQMT.COM,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融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融媒在线)”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