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是开车上路的必备证件,无证驾驶“驶”不得,这是所有驾驶人都知道的常识。有些人因某些原因没有驾驶证,竟然变造驾驶证,这位司机因此摊上了大事。11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违法行为。
5月9日,吕梁市孝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大货车司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当日上午9时34分许,孝义交警南阳中队民警在辖区340省道40公里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沪F××××3的红岩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形迹可疑。这辆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见有民警,司机便下意识轻踩了一脚刹车,中队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该驾驶人王某出示驾驶证时,执勤民警发现其驾驶证信息异常,随即通过人口信息查询网进行户籍比对,发现驾驶证照片与户籍照片不符,于是将驾驶人带回中队接受调查。
经登录全国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此前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问才知道,王某捡到别人的驾驶证后,原想着将照片换成自己的,上路驾驶便可蒙混过关,殊不知自己的小聪明被民警一眼看穿。据此,中队民警依法收缴了王某持有的假证,并依法对王某无证驾驶以及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决定。目前,此案以移交至孝义市公安局南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交警介绍,王某这一行为属于变造驾驶证,那伪造和变造有什么区别吗?根据字面意思来说,伪造是造假以前没有,造一个假的,变造就是在之前真的基础上进行涂改造成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人员应当依法获取驾驶证,而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伪造或变造驾驶证,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也给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带来威胁。(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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