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制 > 正文
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司法所权责清单发布
发表时间:2025-04-04 12:21:31来源:山西日报

6月1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对社区矫正执法全过程各环节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受委托司法所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共明确79项权责,涵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指导,以及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接收登记、监管审批、奖惩考核、刑事执行变更、教育帮扶、解除终止矫正等执法各环节全过程。

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省司法厅结合工作实际,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细化制定了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形成了全省社区矫正执行层面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权责清单》的制定出台,旨在进一步推进法律制度的执行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权责清单》明确了社区矫正权责的设定依据。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以社区矫正法律制度规定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三定规定”职责设置为依据,依法依规设定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司法所的各项权力内容、实施依据和责任事项,确保每项权责于法有据、依法设置,坚决杜绝在法定之外设定职权、在清单之外行使权力。

《权责清单》全面厘清了社区矫正执法权责范围。全面厘清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受委托司法所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权力运行的分界点、衔接点,推进权责链条无缝对接、权力运行可查可控,确保权力行使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权责清单》凸显了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主体地位。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进一步明确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主体地位,明确接收登记、奖惩考核、监管审批等重点执法环节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直接负责,司法所受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履行日常监督管理、实地查访等刑事执行权责,清晰界定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受委托司法所的权责范围,使执法主体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明晰、运行更加顺畅。(记者杨文)

责任编辑:刘映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融媒在线(域名:KBQMT.COM)”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KBQMT.COM,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融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融媒在线)”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1. 字号加大
  2. 字号减小
  3.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