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铁腕治污,我省开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以来,已累计依法处置废旧电池10.3吨、废矿物油43.6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5吨,行政拘留8人,正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人。坚持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企业和个人“零容忍”,用铁的手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同时也是以活生生的事例给人们以警示教育。
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我省不断加大力度,举措迭出、招招见实。聚焦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和生态保护屏障薄弱的地区,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专门环境资源法庭和巡回法庭,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发布典型案例,坚定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滴水穿石之功,收标本兼治之效,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山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有力支撑。
“办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绿荫”。日前,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判处了一起盗伐林木犯罪案件和一起滥伐林木犯罪案件。案件审结后,从教育当事人和更好保护生态出发,该法院发出首份补植令,责令履行补植复绿义务,决定免予起诉,此举作为司法实践,达到惩罚犯罪、宣传教育、生态保护的多赢效果,值得肯定。
司法守护绿水青山任重道远,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围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坚决向污染生态的违法行为亮红牌,向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出重拳,坚持保护发展与治理环境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行、防治污染与修复生态并举,让事后打击与事前预防相辅相成、共同发力,构建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生态保护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方面整合力量,多部门加强协作,推动保护常态化长效化。要建立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依法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全面构建“法护绿水青山”多元治理格局,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合力,共同提升环境保护实效。通过强化司法联动机制,创新司法方式方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环境污染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治护航生态环境,核心在法、关键在严、要义在治。要坚持惩治性与恢复性司法理念并重,探索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在“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机制上下足功夫,切实提升审判结果执行的实质效果,不断扩大典型做法、典型案例的影响力,实行“谁污染,谁赔偿,谁修复”,因地制宜、因案施策,最大限度促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引导“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守护者”,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更好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是我们的共同美好家园。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法治之力为生态安全保驾护航,我们就一定能够奋力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的美丽山西。
李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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