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简称《细则》)近日公布。《细则》的出台,让互联网诊疗服务有规可循,也对互联网医院提出了更高质量的监管要求。
从诊前咨询到在线复诊,再到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互联网药房配送药品到家……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迅速,有效整合了医疗资源,改善了患者就医体验,弥补了传统医院某些不足。同时,互联网诊疗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堵点,比如医保支付尚未普及、医生对线上问诊积极性不高、各互联网医院之间数据未互通、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到位等问题。
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准入和过程监管不能放松。此次的《细则》细化了对互联网诊疗医务人员、电子病历、处方等方面的管理,进一步传递出对线上诊疗的质量监管与线下诊疗相一致的要求,为互联网诊疗活动设置了清晰的底线。毫无疑问,互联网诊疗行为与线下诊疗行为具有同等的效力。这就要求互联网上发生的诊疗、质控、监督、投诉、数据共享等行为必须依托实体医疗机构进行,以保证线上线下一体化。
相信随着新规范的推进,互联网诊疗必将步入多样化、规范化的发展新阶段。积极创造健康、规范化的监管环境,无疑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医疗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
撰稿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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