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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检察院妥善解决一起赡养纠纷
发表时间:2025-04-04 20:25:00来源:山西法制报

年近九旬的老人遭遇赡养纠纷,如何让老人安享晚年,近日,陵川县检察院经过一番努力,促成老人的5个子女达成赡养协议,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圆满化解。

宋某年近90岁,育有2子3女,均已成家,宋某跟随二儿子生活20余年。今年3月,宋某患病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儿子一人无法承担起全部照顾责任。老人与其他子女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只好就起诉维权事宜向陵川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向陵川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予以受理。

受理案件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立即赶赴宋某所在地走访调查。经过询问当事人、实地走访等了解到,当事人宋某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宋某一直由二儿子赡养,所有生活起居全靠二儿子夫妇照料,其他子女未尽到合理赡养老人义务。其他4名子女认为,老人在家庭财产分配等方面偏袒二儿子,存在分配不公的情况,二儿子理应承担起全部赡养义务;二儿子则认为,作为子女不能以老人存在偏袒就不履行赡养义务,完全把赡养老人的事压在他一人身上。因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矛盾已有10余年之久。

考虑到本案系家事纠纷,宋某年事已高,要求子女赡养的意愿和现实需要比较迫切,在征得其同意后,陵川县检察院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并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同时,承办检察官将引导调处缓解家庭矛盾作为解决赡养问题的重点,把释法说理、亲情修复贯穿办案始终,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矛盾化解工作。

检察官对宋某进行了耐心疏导,并告知其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针对案件症结,该院就前期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与县法院沟通,组成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调解组与5名子女分别座谈,调解组成员兼顾“情理”与“法理”,耐心劝解、平复情绪、释法说理。

检察官在全面调查核实案件事实,充分了解子女生活现状、经济状况和对赡养老人的想法的基础上,根据各子女实际状况,以及从有利于宋某生活角度出发,联合调解组制定了适宜的调解方案,最终5名子女就赡养事宜达成协议。宋某二儿子继续照料老人生活,其余4名子女每月支出100元、300元、500元不等的赡养费,并在节假日和特定时间看望和照顾老人。

本案办结后,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地案结事了,仍时时关注,核实调解协议是否真正落实,并告知5名子女,将持续对该案开展跟踪监督,确保老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陵川县检察院在与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借助全科网格员培训班、乡镇村干部培训班等平台,结合本案和近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开展普法宣传,构建“网格员+检察官”“村干部+检察官”模式,让检察工作融入网格,携手实现信息共享、内容共建、矛盾共化、工作共推的良性互动,让网格员、村干部成为打通检察为民、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强大外援”,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记者魏巍)

责任编辑:刘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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