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山西证监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财政金融联动机制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聚集效应,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全面提升财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由各项联动机制和保障措施两部分组成,涵盖15项机制40条任务举措,分建立、完善和探索三大类。包括建立常态化沟通、财政资金存放平衡、财政支持重点项目合作等3项新型机制11条任务举措;完善地方政府债券运行、PPP项目推进、普惠金融类定向补贴、基金类聚集带动、担保类资金协同发力、保险类资金保障、地方企业发展壮大、财政金融风险防控等8项已有机制22条任务举措;探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项目推进、“大数据+信用融资”服务、财政新型融资模式支持、合作银行名录管理等4项创新机制7条任务举措。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分工合作和强化人才支撑等三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省财政通过补助、奖励、贴息、风险补偿、基金5种“硬核”方式,拿出“真金白银”,全力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发挥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记者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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