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晋城市将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额,最高奖励金额达5万元。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有奖举报奖励金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从12月1日起,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在《关于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的通告》(晋市政通告〔2020〕4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有奖举报奖励金额。
《通知》列出了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相应的奖励金额:举报工业企业擅自停用环保设施,人为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举报工业企业设置并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方式偷排偷放工业污水废液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举报主城区范围内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举报主城区范围内未采取密闭苫盖措施,沿途抛撒物料及带泥上路车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通知》规定,有奖举报为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等。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受理部门全程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严肃查处。举报方式:电话:0356-3912369;微信:18835690094。(记者 李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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