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参保职工享受二级甲等“质优便捷”的医疗服务,实现医保权益最大化,从2023年1月11日开始,灵石县第二人民医院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模式。
近日,记者来到灵石县第二人民医院了解到,不少职工在门诊结算时已经享受到了这项利好政策,大厅内摆放着《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宣传展板,让更多群众了解医保政策带来的优质保障服务。
燕女士作为一名普通职工,一直以来只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在职工医保门诊政策调整后,还享受到了门诊报销待遇,让她高兴不已。
燕女士说:“我胃不舒服,今天来就诊时,医生给我宣传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在结算时报销了55%,这个惠民政策真好,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凡在灵石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就诊的城镇职工,除起付线50元,只要在统筹范围内,就可以按55%报销。在职职工每年最高可报销1800元,退休职工每年最高可报销2000元。病人在结算时,只需提供本人社保卡、电子医保卡等参保凭证中任意一种,医院收费窗口工作人员核对身份,确保人证相符,就可以当场进行统筹报账结算。除此之外,灵石县第二人民医院还相继开通了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
灵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保科负责人王艳说:“为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我院从1月11日正式启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工作。参加晋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有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在我院普通门诊诊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本人只需结算个人支付部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的实行,将不断完善参保职工常见病、多发病门诊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县参保职工门诊保障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