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档案馆获悉,近日,省档案馆正式印发《山西省档案馆关于重特大事件档案归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志着山西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制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将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规范》要求,重特大事件档案归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类实施、统筹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文献参考和决策支持的工作原则,按照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交接有序、确保安全的要求依法开展。同时,对重特大事件档案的移交对象、工作职责、移交时间,收集范围、内容、载体类型,全宗设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以及移交进馆的接收规程等档案归集的全过程各环节均提出了详细的指导,实操性强,为重特大事件档案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参考。
省档案馆负责人表示,省档案馆作为积极推进新时代新成就山西地方记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门,将从档案存史、资政的历史责任感出发,积极主动作为,对接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部门,发挥专业优势,重点跟踪重特大事件档案业务指导与服务,认真做好山西省重特大事件档案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工作。 (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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