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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5月15日起施行
发表时间:2025-04-05 13:04:09来源:山西日报

据新华社电 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记者19日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了这一信息。据介绍,判定标准针对近年来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暴露出的新问题、新情况,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充分考虑企业新技术、新装备的运用和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等因素,明确了3方面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其中,管理类共3项,吸取近年来工贸企业因承包承租单位管理混乱、无证作业频发事故的教训,增加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行业类列举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7个行业共47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专项类列举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使用液氨制冷,以及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等3个领域共1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智慧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聚焦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以判定标准为“标尺”,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过专家指导服务、强化精准执法,督促各地区和企业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认真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刘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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