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正文
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4-03 18:05:02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通知发布后,纳税人在9月份纳税申报期可按提高后的扣除标准执行,也可以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执行。

责任编辑:刘映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融媒在线(域名:KBQMT.COM)”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KBQMT.COM,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融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融媒在线)”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1. 字号加大
  2. 字号减小
  3.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