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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博罗县村委书记李润发涉黑违法行为实名举报
发表时间:2025-04-05 11:18:11来源:凤凰网

惠州市纪委监委

实名举报人:利国光,男,(公司工作地址:广东省博罗县罗阳镇大小塘)。

被举报人:

1、李润发,男,身份证号:4,现任广东省博罗县罗阳镇大小塘村委会书记(以及其团伙人员)。

举报事实和理由:

1、我本人于2013年受惠州市聚有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管理该公司所有的土地,2016年至2017年4月份期间,聚有公司土地原有的围墙多次被人恶意用孖担车撞倒后并倾倒淤泥和垃圾土,并且将我种植的树苗多次破坏推倒填埋,运输大量工业垃圾、淤泥、建筑垃圾等废料倾倒到我养殖的鱼塘,2017年4月16日被我在现场抓到倾倒垃圾淤泥孖担车辆两台,其中一台车牌号为赣K18076和一名司机,另一台车牌号为赣CJ8085以及大型推土机1台和一名司机,还有带班指挥填土的人员及驾驶的车辆,车牌号为粤LVR383小车,事发现场我向博罗县110以及义和派出所报了案,警察也及时来到案发现场,我在现场也亲自向义和派出所刘观辉所长和义和国土所苏超鸿所长汇报了聚有公司土地被外人侵占和破坏的案情,当时我还建议派出所对涉案的车辆和人员作出扣押,但是派出所只传以上涉案人员录口供,并没有扣押车辆,我本人当天也到义和派出所录口供并取回报案回执。

2、同年6月7日又有多辆孖担车在以上土地倾倒垃圾淤泥,当我赶到现场时孖担车已逃跑,剩下一台推土机正在违法推土填埋作业,当即我向博罗县110报案3次,义和派出所报案2次,义和派出所接案后由邓新辉副所长两人出警到现场,邓所到场告诉我说:此事不归派出所管,随即他们就走了,半小时后我特向刘观辉所长汇报此案情,问:我土地及鱼塘被人破坏,派出所为什么不受理我的报案,就这样不了了之,刘所说“派出所管不了此事”。恰恰这就说明了派出所和倾倒垃圾泥的人员存在官商利益勾结。

3、由于惠州市聚有实业有限公司的原有围墙已被破坏推倒,为了保护该地不受侵占和防止发生意外,法定代表人林建华于2017年7月再次委托我在该公司土地南面和西面缺损围墙用临时铁架围蔽(防止发生人身安全问题)。7月5日我工人正在施工时,李润发组织指使其团伙人员和大小塘村委某小组长到我施工现场威胁阻止施工,并要求我打电话给李润发,当天我拨打了李润发的电话(139********),在与李润发的通话过程中(有录音)他威胁我不准施工,除非要给他承包施工才可以,否则就叫人拆除我搭建的铁架,我最终没有答应给他施工。

4、在7月7日早上李润发果然组织其家族成员、村委、支委成员、各村小组长以及其团伙成员共几十人违法强行推倒毁坏拆除了我搭建好的临时铁架(这过程有视频),该过程我用摄像机拍摄时,其团伙几个人说要抢夺我的摄像机砸烂不让我取证,还说要砍断我的腿,当即我向博罗县110和义和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接案后也到现场拍照取证,我也到义和派出所录了口供。

5、7月8日、9日李润发又多次违法组织几十人到我公司门口挖走鸡蛋花树和非洲茉莉树(2009年种植),毁坏推倒我种植多年的桉树近百棵、强行拉走我店铺门口的阳光板、推倒我公司围墙,还将我养殖了5年的鱼塘挖沟排水后将鱼抢走。李润发如此疯狂,是有意对我赶尽杀绝,阴谋诡计想霸占侵吞我公司和聚有公司的土地(林建华),其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手段残暴,长期组织团伙成员在义和片区故意寻衅滋事、强硬抢夺工程,强行控制辖区企业的建筑工程,经常指使团伙成员或一些老龄人用违法手段对企业或工程进行恐吓、阻挠、敲诈等。因此,7月11日我和林建华两人再次到义和派出所报案,并取回了报案回执。张国强、李润发在这十多年来利用家族势力、暴力,把持操控大小塘村委政权,组织成立团伙横行恶作,欺行霸市,强行抢夺当地企业建筑工程,以黑恶势力控制义和片区的政府中标工程和企业建设工程。其背后的保护伞就是罗阳镇镇委书记林志华以及县其他领导,这帮吸血的贪官勾结黑社会主干李润发酿造成博罗很多工程不阳光,陷入黑暗经济地带。

6、李润发违法损害我财物的案情我已多次报案,义和派出所仍然不立案侦查(附有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的复议材料),此事我于2017年7月30日向惠州市政府进行信访,当日博罗县政法委书记周四安接到我的信访时,就打电话给我,制止不准我向省政府和北京上访。周四安书记于2017年9月11日组织在博罗县信访局召开损失赔偿协调会,当时在会政府人员有:博罗县政法委书记周四安、政法委副书记翟元清、义和派出所所长刘观辉、副所长后德军、罗阳镇委副书记陈绮松、罗阳镇信访办主任胡天养以及县信访局其他成员。如此庄严的赔偿协调会,竟然成了石沉大海,永无赔偿的结果。这一来不但造成我和林建华两家企业的经济蒙受严重损失!更对我两个人精神上遭受严重打击!二来是博罗县领导明摆包庇李润发涉黑行为恶作多端,纵容李润发胆大包天、徇私枉法、故意毁坏我公司财产后,反而逍遥法外。当时周四安书记承诺,罗阳镇会负责赔偿我的损失,但事已过三年多了仍然没处理觖决,我找过周四安书记和罗阳镇书记林志华协商数次,仍然没有赔偿结果。由于李润发故意破坏财物造成我的经济损失数额庞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派出所不但不立案侦查!罗阳镇政府又不作赔偿!县领导说话又不兑现,这是什么政策??这明显的李润发涉黑恶势力强大,有保护伞为其遮风挡雨,有利益群体为其提供庇护,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及当地的经济健康发展。看来博罗县政府领导和罗阳镇故意把这事情一拖再拖,有意利用拖延时间来冷淡该案和毁灭案发现场的有关证据,把我俩家受害者的上访案件一推再推,已经拖了三年多的时间仍不解决处理。

宗以上多次案情,我已经向义和派出所报过案,也向博罗县公安局和惠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2018年7月2日亦向广东省公安厅扫黑除恶组驻惠州办递交了李润发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一个月后省扫黑组将我的举报材料转到县刑警队,刑警队传我去补充了一次口供,之后一直再也没有任何消息。总之从镇到县、市、省的举报诉求流程都走完了,是不是因为博罗这个山区县的执政领导历来都是官僚主义、官商勾结、党同伐异、倒行逆施、得过且过的思想谋混日子,蒙上骗下、黑吃白、强欺弱的枉法王法执政,以杀鸡取卵目的谋取个人利益,当地官员说:“不怕我上访,不管我上访到哪里都要归回当地处理”,所以,当地政府官员就可以不理我的事情也不怕我上访。当地政府某官员说:博罗这个地方山高皇帝远,中央哪会管得到!

因此,我特向惠州市纪委监委举报林志华操纵李润发故意毁坏利国光财物和故意撞倒聚有公司围墙和填埋垃圾土,以及和义和派出所不立案不办案的失职行为。请求市纪委监委从涉案车辆牌号入手调查取证,当前林志华和派出所都是单方面的虚假理由,我本次提供的书面材料和案发现场视频、相片以及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据,希望纪委能从本案深挖细查、顺藤摸瓜、扫黑破伞,不要再让充当保护伞官员得意洋洋,目无百姓、心无政法、正义真斧砍断官商勾结的利益链。追究充当保护伞人员和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还我俩家受害者合法诉求维权的权益。

实名举报人:利国光

附签名图片:

 

责任编辑:刘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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