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7月7日电 (李隽)7日,记者从青海省残联获悉,青海省各级残联严格执行《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理规范(试行)》,推进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现场或网上办理申请。
青海省残联组织联络部四级调研员骆元赟说:“在此之前申请人如果在外地居住,必须由本人来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这对身体不便、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来说费时费力,还需要负担路费等。实现‘跨省通办’后,整个审核审定流程可实现就近办、异地办,对于残疾申请人来说方便了很多。”
据介绍,今后,残疾人证的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不再受户籍地限制,申请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免冠照片和经常居住地有效居住证便可在经常居住地提出办理申请。提交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申请的残疾人,申请、受理、残疾评定与公示等环节均参照经常居住地残疾人证核发流程与要求进行管理与服务。该残疾评定结论,户籍地残联也予以认可。
“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名称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到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收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出具的评定结论1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并完成公示。户籍地县级残联收到经常居住地残联提交的申请人相关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并寄出。”骆元赟说,整个申办过程将会有20个工作日左右,比起之前的“多地跑”“折返跑”,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真正做到让残疾人少跑路,这也是青海省残联优化残疾人服务的重要途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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