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7日电 (记者 于立霄)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加强公检机关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深化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制,并于2021年7月7日上午,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检察室对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的刑事案件依法开展监督,对重大、疑难及新型案件依公安机关申请提前介入指导;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工作、研究问题,并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并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筛查等职能。
据了解,2016年11月,北京首家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4年多来,派驻检察室从实践探索到规范发展,市、区两级公检机关建立了配套制度,细化了工作流程,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保障,检察机关选派专职人员常驻中心值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期间,派驻检察室不仅强化“依法监督”的职能定位,通过查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查阅卷宗、实地巡查等多种方式,对刑事案件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与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有效衔接,及时发现纠正执法办案中不规范之处,形成源头监督和精细管理合力,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同时,还突出“协同配合”的发展站位,搭建起公检机关协作的“窗口”和“平台”,如创新推行刑事案件“48小时全流程结案”认罪认罚从宽模式、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理机制,公安机关商请检察机关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和会商指导等,公检机关实现了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北京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共同表示,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是首都公检机关协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机制创新,为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模式”。
2019年7月,中央政法委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明确要求,“在县、市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探索建立派驻检察机制”。
下一步,首都公检机关将结合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持续深化完善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制,合力增强刑事执法办案工作质效,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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