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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增至35平方米
发表时间:2025-04-05 08:53:12来源:山西晚报

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等方面相关情况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增至35平方米

 

  约500万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和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解决了300余万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新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32万吨/日;申请材料由 220 项精简至 97 项,减少55.9%……住房发展实现住有所居,城市品质明显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开“良方”,施“良策”,给百姓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8月11日,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八场发布会,也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场发布会,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省住建厅副厅长翟顺河,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李锦生介绍相关情况。
  问:我省在住房保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在住房保障方面,我省完善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推进措施,基本建立了覆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各类棚户区居民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同时,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按照部门分工分别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关职责,形成了纵向职责清晰、横向部门协同的工作责任体系,并每年将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纳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总体部署,层层分解责任,夯实目标任务。
  另外,依托山西省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对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数字化信息化项目管理,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各市领导组办公室和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组织各市住房保障工作主管科室负责人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调度会,及时通报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还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的年度专项考核,建立量化评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和“助力器”作用。
  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7万亿元,销售商品住宅面积1.8亿平方米;累计开工各类棚户区住房改造106.94万套;分配政府投资公租房25.68万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0.42万户,稳步推进人才房建设,约500万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和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截至2020年底,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由2012年末的30.64平方米增加至35平方米左右,户均住房达到1套,居住水平显著提高。
  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我省存量危房“静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的住房安全保障目标全面实现。从2008年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改造农村危房98.85万户,解决了300余万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全省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目标顺利实现。
  问:全省有多少个城市实施垃圾分类?
  答:目前,全省22个设市城市全面启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全省共建成垃圾焚烧厂13座,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7座。
  太原市作为国家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党建引领、示范先行、整街推进、专业实施”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在64个街乡、1849个公共机构、542个社区、4466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六城区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强考核评价。组织开展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并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太原、长治、忻州、晋中、晋城、大同6市,下达奖励补助资金约5000万元,进一步鼓励先进,努力营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问:我省城乡面貌有哪些改善?
  答:我省完成市政建设投资4012亿元,新建市政道路8912公里,新建水气热管网7.69万公里;新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32万吨/日,太原等6个设区城市实现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0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现象彻底消除,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
  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23个,“两下两进两拆”效果显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城市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同时,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所有市县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城市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城市品质明显提升。
  问:我省如何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制度管理体系,从而压减项目审批时间,加快项目建设进程。
  2019年,我省全面开展此项改革以来,主要通过构建制度体系和狠抓系统建设,推动实现“制度管事、系统管人”。
  构建制度体系,实现“制度管事”。制定审批标准流程图和审批事项标准清单,审批事项由107项压减至61项,压减42.9%;申请材料由220项精简至97项,减少55.9%。结合省企业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承诺制、“一枚印章管审批”“标准地”等改革,省、市两级在项目策划生成、区域评估、并联审批等方面分别出台41项和323项配套制度,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了“制度管事”。2019年,通过省人大授权在全国率先取消中介机构图审环节。
  狠抓系统建设,推动实现“系统管人”。201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率先上线运行;2020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全省唯一的覆盖省、市、县三级所有部门,贯通项目立项直至竣工验收全流程的网上审批系统,涵盖行政审批等全部事项,承载了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承诺制改革、“标准地”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具备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时监督功能,通过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管理,推动实现“系统管人”。系统上线以来,全省共有8110个项目19107个事项通过系统完成审批,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限由24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左右。2020年,我省改革经验入选国务院办公厅选编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100例》。
  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改革,完成工程审批相关系统彻底整合,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全面实行全流程网上审批;持续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同步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和制度的动态匹配;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区域评估、并联审批等重要改革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投产达效。

山西晚报记者 李莉 薛建英 实习生 任璟怡 翟敏

 

责任编辑:刘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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