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司法白条”“一纸空文”这两个词曾一度与“执行难”划为等号,为切实解决饱受人民群众诟病的“执行难”,1999年,中共中央11号文件转发了《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法院执行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拉开了全党全国致力于解决“执行难”的序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向社会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向执行难全面宣战。2019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果,巩固这一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成为新的起点。
面对人民群众依然关心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标准是什么?谁来评判是否达标?查人找物难题怎么解决?这诸多问题,太原中院深刻认识到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更是一个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时候。“再问路在何方?”太原中院用独特的思维,敏捷的视角掀起新一轮“破解执行难风暴”。
2021年8月2日,在太原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题为“执行机制改革部署推进会”的会场内座无虚席,法警支队、办公室、行装处、技术处、研究室(新闻宣传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部参加,仅执行干警就达74人,规模之大,人员之广,在太原中院历史上从未有过,而这样以推进执行工作为主题的工作会议从2020年9月新一届党组班子成立以来已经召开了12次。从党组会到执行局工作会,一项项制度、一条条措施、一个个理念陆续形成,并逐渐成熟,而此次“执行机制改革部署推进会”成为太原中院破解执行难蓄势而发的“集结号”,一场厚积薄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全面打响。
“135理念”挥动执行“指挥棒”
在太原中院制定的一系列“执行工作改革方案”中,围绕执行体制、机制、方法、监管、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发力,成为攻克执行难题的战略布局,“135”执行理念正是这一战略的“指挥棒”。
“1”即“一性”,指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在执行过程中,从查冻扣到评拍变,从罚款到拘留,从限制消费、限制出境到纳入失信,直至追究拒执刑责,无不体现了强制性。2021年以来,太原中院已对648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53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9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悬赏公告,4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司法。“3”即“三统一”,指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构建全市执行一盘棋格局,实行执行立案强制检索,利用大数据,比对发现关联案件并案提级执行,先后对3批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200余起执行案件并案提级执行,对全市法院重大执行案件统一协调调度,全市一体开展重大执行专项行动。“5”即“五化”,指执行流程标准化、执行事务集约化、执行手段信息化、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过程阳光化。
“135”执行理念的确立既有效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成果,防止“执行难”问题反弹,又为构建长效机制,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保持在更高层次上推动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和长远发展,提供了理论武器。
而挥动这支“指挥棒”的是太原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将事务集约化管理模式融入其中,下设13个执行工作小组,分别是:查控1至4组、执行行动1至6组、执行内勤组、终本调查组、合议组。指挥中心犹如人的大脑,在他的准确指挥下,13个小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太原中院执行工作得以高效运转,攻坚之态势如破竹。
“双查控”堵死“老赖”逃避后路
被执行人玩失踪,玩“狡兔三窟”,上演“泥鳅钻豆腐”的戏码,是加大执行难度的最大弊端,如何更好地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是解决执行难首当其冲的任务。
“过去,执行人员跑银行、跑房地产部门、跑工商,满世界跑,但查找财产范围和效率低下,执行法官‘跑断腿’当事人却不满意。”提起执行财产查控,许多曾经从事执行查控的法官一脸无奈。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控的困局,太原中院建立起信息化“线上”查控平台,依托全国执行查控系统、全国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天眼查”App,调动各方资源,通过对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16类25项信息的联合查询,对“老赖”形成合围之势。
2016年4月22日,被执行人薛某兰向某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签署了《循环贷款业务申请书》,由于薛某兰发生逾期偿还贷款行为,经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要求薛某兰支付借款罚息及律师代理费,合计4134.69元。由于薛某兰未按照裁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某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原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7月20日,太原中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网络信息开启“总对总”查控,即“线上”查控,第二天就收到全国21家银行以及网络资金的相应反馈信息,显示被执行人薛某兰银行存款一千余元,随即冻结。由于冻结款项未达到执行标的,查控组随即开启了手动查控,对被执行人的保险,工商、民政、税务、不动产、车辆信息开启查控,并完成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的制作,通知双方于7月26日进行约谈开庭。开庭期间,合议庭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并非无法偿还,而是对仲裁内容有疑问,在合议庭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同意沟通,会见结束后第二天,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支付全部欠款,在执行指挥中心干警的协助完成下,本案在立案后的第八天,所有案款顺利到账。
2021年7月份以来,太原中院“线上”查控67案,冻结资金400余万元,限高92人。
“今后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这些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进行大数据分析,打击规避执行。同时,加强和公安部门、信息产业部门的合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查找被执行人的行踪。”市中院执行查控组负责人张祥春对“线上”查控充满信心。
除了“线上”查控,“线下”查控也是堵住被执行人钻空子的有效手段。为规避执行,一些当事人用别人姓名存款,房地产登记在别人名下,股权隐名,投资隐名,更甚者还有假离婚逃债,面对如此“无赖”,太原中院以现场调查、环境调查为主要抓手的“线下九查”为手段,严防“漏网之鱼”。在环境调查中,查控人员通过走访被执行人周边邻居、周边商铺、往来企业等被执行人所处环境,推理判断其财产状况,有无偿还能力,从而达到有效出击,一击必中。“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穷尽手段,只为让胜诉人依法受偿,让司法公信“最后一公里”跑出“加速度”。
终本案件“回头看”重拾“脱网之鱼”
2021年3月31日,太原中院接到来自被执行人浙江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动联系后邮寄来的申请书,提议公司将足额案款预存至某支行账户,希望法院解除对其另外两个银行账户的查封,待当事双方对账后扣划。
这是一起将近十年的执行“老案”,申请执行人山西某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13年由太原中院审理并做出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浙江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4年7月,太原中院依法立案进行强制执行,线下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未足额扣划返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认可法院的调查结果,并表示暂时不能提供有价值的财产线索,申请人书面同意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3月,太原中院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到,近几年被执行人在山西省境内有多个小标的案件,均执行完毕,预计该公司应有履行能力,决定恢复强制执行,并提起网络“总对总”查控,特别选择被执行人住所地村镇银行,冻结其三个常用资金往来银行账户。被“堵死”后路的被执行人只能主动联系太原中院,表示愿意履行偿还义务,4月12日,双方当事人在太原中院经过对账,认可280余万元的执行标的,太原中院扣划后于5月11日返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结案,太原中院向双方当事人出具结案通知书,十年“老案”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在“切实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太原中院大力推行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常态机制,像这样重拾“脱网之鱼”的类似案件还有很多。在刚刚结束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太原中院努力祛除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顽瘴痼疾,开展“终本执行案件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出台《太原中院关于开展终本执行案件清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形成严把进口、规范管理、有序退出的终本案件清理长效机制。终本案件由专门的执行团队办理,负责终本案前调查,确保案件符合终本条件,并随时接受终本恢复申请,通过大数据进行关联案件检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建立终本案件库,借助“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系统,每半年由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终结案件中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和线索,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形成长久高压态势,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以来,太原中院已实际恢复执行原程序终结案件205件,执行到位标的13亿4千余万元。
群众认可的“院局长执行信访接待日”
“于院长,对方答应这月初把钱全部还清,结果又没还,现在咋办呢?”
“张局长,我的案子最近咋不见动静了?啥时候能处理完?”
……
8月3日下午3时,太原中院“院局长执行信访接待日”准时开门接待来访群众,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执行局局长张康,案件承办法官与来访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现场释法明理,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耐心细致的接待、专业权威的回复给群众吃下了“定心丸”,得到群众认可。
在同一天进行“院局长执行信访接待”的还有10个基层法院,这一天,太原市两级法院11名院长、11名执行局长共接访案件57件,接待群众73人。
“其实,早在今年三月份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我们就把执行信访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建立了执行信访接待窗口。”太原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邢如灏介绍了“执行信访接待制度”的前世今生。长期以来,当事人因到法院执行局询问案件找不到人,投告无门而意见颇多、深有怨言,而面对日益增多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太原市小店、迎泽、万柏林区法院执行法官人均办案超出1000件,且执行法官要经常外出开展查访执行财产、冻结、扣划等日常工作,接待当事人、为当事人解释答复案情的时间精力有限,被投诉、被辱骂,满腹委屈、心理压力加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太原中院针对群众反映窗口接待存在的执行信访事项办理、意见反馈不畅通等问题立行立改,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彻底整治顽瘴痼疾上动真格、见实效,推出了院、局长办理执行信访案件制度,成立“执行信访处控中心”,确定每周星期二为“院局长执行信访接待日”,推出预约接待,限时反馈等制度,达到了畅通反映渠道、及时了解诉求、快速接待处理、有效化解信访,以实际举措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教育整顿目的。
“接访法官详细释法明理,对此我们非常满意,今后不再信访,耐心等待案件办理结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接访,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终于解开心结,露出笑容。
2017年1月6日,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小店法院查封了抵顶给被执行人山西某工程公司位于晋中市榆次区某路的两套房产,随后,小店法院依法对案涉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拍卖成交后,晋中市榆次区法院来函称晋中某担保公司对涉案两套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向小店法院提交了参与分配申请。在此期间,案涉房产买受人因房产公司拒不配合办理网签、过户等手续而提出撤销拍卖、退还购房款的请求,致使拍卖款一直未能支付申请人。
2021年4月15日,信访接待窗口值班接待人员在接到张某某信访材料后,立即将信访人材料及预约登记表转报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康,张康及时进行审批安排接访,4月23日下午,市中院组织基层法院承办人共同对信访预约人张某某进行接待,张某某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及意愿。了解案件详情后,两级法院承办人就信访诉求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当事人因该案涉及晋中市榆次区法院来函需协助执行,该案涉房屋权属争议需依法逐级报请共同上级法院协调解决,并告知当事人会在第一时间反馈协调结果,得到当事人张某某的理解和认同,此信访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得以妥善化解。
2021年,太原中院执行信访案件同比下降20.33%,一些“陈年积案”得到有效化解,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信访的少了,送锦旗的多了;推诿的没了,与群众的距离近了。”太原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康谈到涉执信访案件的变化时感慨良多。
“倾听、赔情、怎么办”这是被信访接待人员称为“信访接待三部曲”的一句口诀。“信访接待一定要遵循增进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认知、认同的规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中的诸多问题才能迎刃而解。”这是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常说的一句话。
“阳光执行”让正义经得起“围观”
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通过执行信息化、阳光化,我们首先是把自己管住。搞猫腻不行、搞暗箱操作不行,执行到什么程度、执行多少,全流程各环节都要纳入数据铁笼。要通过建设智慧法院3.0版,在执行领域推进区块链技术,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与全社会信息共享。”刚从执行一线回来,既当“指挥员”,又当“冲锋员”的太原中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李雄飞在加强“阳光执行”力度上态度坚决。李雄飞副院长刚刚参加的执行案件,通过与当地电视台联合开办的“法庭内外”栏目进行了现场直播。“主动吸引群众‘围观’,让执法公信力经受住群众考验。”太原中院在执法公开上,向人民群众发出掷地有声的承诺。
在“阳光执行”工作模式中,太原中院启动一系列“亮化工程”,将“畅通信访五条渠道”以“执行监督卡”的形式向社会发放,方便群众时刻跟踪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并对该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在“太原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新添加的阳光执行条目,群众可以通过关注“太原中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诉讼服务子菜单,快速了解执行案件办理过程的重要节点、查询案件、与法官沟通等多项执行信息渠道。通过管理信息化,执行工作一目了然,执行公开不再是“纸上谈兵”。
2021年2月8日,太原中院召开“执行信访案件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检察院、新闻媒体参加,确保听证会规范透明,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听证会就多起关联执行涉诉信访案件听取承办案件法官和三方当事人的意见,共同为争议焦点“把脉问诊”。听证会上,合议庭法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执行进度、执行财产状况,案件当事人、承办法官分别就所持意见和理由进行充分的阐述发言,到会的各界专家分别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公正、实体公正等方面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提出法律建议和解决办法。听证会持续了近2个小时,化解了部分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财产分配的疑虑,取得了预期效果。
今年以来,这样的听证会,太原中院已经召开了3场,每一起矛盾焦点多、存在财产分配疑虑、关乎社会稳定的重点案件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达成共识,有了解决问题的方法,矛盾的化解随势而安,得以稳妥处理。
“执行监督和执行公开在解决执行难问题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在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的今天,法院应当主动开展并积极稳妥地推进执行监督体制的落实,强化执行监督工作,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纪委监委等部门的衔接,凝聚监督合力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出监督应有的效果。”太原中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组组长马强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对法官执行行为规范化的监管力度。
实现“多赢”是执行工作的终极目标
太原中院始终把服务大局当做重要使命和工作主线,坚持“依法执行,和谐执行”的方针,注重执行手段、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的和谐,在涉企执行案件中着重在推动企业重整、创新资产处置方式、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挽救重整企业等方面发力,推出转股抵债、放水养鱼等措施,助力尚存优质资产和发展潜力的企业打开瓶颈、破茧重生,通过“合情、合理、合法”方式进行协调说服,达到“多赢”目标。
山西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炭整合的主体企业,除煤炭外还涉及房地产开发、现代农业示范等多个领域,是一家国际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山西省“优秀民营企业”,也是山西省首家在海外上市的公司。受经济下行趋势影响,企业运行遇到瓶颈,2010年至2021年,太原市两级法院受理涉该企业的执行案件多达43件,为高效、稳妥处置该系列案件,助力企业盘活,太原中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合并执行。在处置其中一起案件中,执行法官从大局出发,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耐心协调说服,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协商解决,太原中院暂未对该企业采取查控措施,一起执行标的高达3亿余元的执行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放水养鱼”让企业得以正常运转,为恢复企业产能偿还能力提供了法律支撑。
在处置该系列案件中,太原中院坚持依法执行、平等保护、统筹兼顾“三个原则”,冻结涉案企业及持股人银行存款,该企业持股人位于北京市的多处房产被查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充分体现了在服务方向上强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二者并重,在服务对象上强调对各类当事人依法平等保护,实现“多赢”的原则。
在涉企执行案件中,太原中院同时注重推动资不抵债且无力生还的“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坚定推行“市场化导向,差异化处置、专业化审理、机制化推进”的“执转破”审判新思路。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协调沟通,推动政府成立“企业破产风险处置工作领导组”,就涉企执行案件中衍生出的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实现“执转破”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2019年在最高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指出,要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
“服务大局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让我们违背司法规律,而是要求我们改变执法的思维、技巧和方法,服务大局并不要求我们‘变通执行’,而是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立足长远和全局,抓好时机和条件,最大程度地优化执行效果。而坚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依靠党委排除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及时协调处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是服务大局的前提和政治保障。”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说出了依法治国和服务大局的辩证统一关系。
后记:道阻且长,唯有驰而不息,勇于攀登,才能到达终点。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太原中院还有更多创新思维正在付诸实践,诸如加强公检法对打击拒执犯罪衔接力度,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健全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将各类惩戒措施嵌入到各部门的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责任保险体系及相关法律制度等方式,妥善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
站在“切实解决执行难”新的历史起点上,太原中院必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做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联动机制、加强执行监管、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强舆论宣传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坚持不懈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张晓华 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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