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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法”硬核驱动全民阅读
发表时间:2025-04-05 05:05:49来源:山西日报

今年7月至9月,《山西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后,我省开展了首个“书香三晋·文化山西”全民读书季。从阅读推广到读书竞赛,从诵读经典到征文比赛……各级各类全民阅读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如火如荼开展。事实充分证明,为全民阅读立法且付诸实施,有效促进全省各地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全民阅读风尚,让三晋大地“书香”满溢,阅读氛围日益浓厚。
  阅读是获取知识、增长智慧的主要方式,是传承文明、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阅读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更是全社会、全民族的大事。阅读权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也理应受到法律法规保护。可以说,《条例》是一部软法,宣示性、号召性、鼓励性、促进性、协商性、指导性内容居多。但同时《条例》也有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对职能部门行为的规范上,如修建阅读场所、提供阅读资源等。显而易见,开展全民阅读,离不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只有各方面形成合力,才能使这项事业长期持续发展。这就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更好形成长效机制加以促进。
  保障群众“有书读”。《条例》确定了全民阅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避免政出多门、“九龙治水”。为保障学生、老年人、阅读障碍者等特殊群体阅读权利,《条例》从提供阅读资源、培养阅读习惯、提升阅读能力、营造阅读氛围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全民阅读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确保群众“有屋读”。近年来,我省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快速发展,但一些地方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尚未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为此,《条例》从三方面进行规范。首先是明确全民阅读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要求,其次是统筹推动各类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建设,做到阅读“全覆盖”,三是加强全民阅读服务设施保护,为全民阅读服务设施装上法制“护栏”。
  支撑群众“读好书”。为紧紧抓住内容引领的“牛鼻子”,牢牢守住全民阅读的安全底线,《条例》明确了全民阅读的重点内容应为加强导向作用,规定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民阅读推荐书目,全民阅读服务公共设施要优先把推荐书目纳入采购目录,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原创出版物、优秀出版物的创作生产引导机制,鼓励和组织创作反映我省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等具有地域特色的作品。不仅让人民群众有书读、读好书,而且要读得放心、舒心。
  引导群众“爱读书”。“软法”更侧重的是发挥社会引领作用。《条例》通过提供便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大家自觉自愿爱书读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全民阅读推广工作,创建地方品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结合工作性质,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要以职工书屋、农家书屋、社区书屋为依托组织开展经常性阅读活动,并每年7月至9月定为“书香三晋·文化山西”全民读书季。
  法律护航,读有保障。《条例》为我省的全民阅读工作提供了“硬核”支撑。随着法规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必将有力推进我省书香社会建设,为全民阅读习惯养成,阅读素养提升起到有力促进作用。

林晨

责任编辑:刘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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