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云锋)为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晋中市司法局、公安局三措并举,实现了人民调解“进派出所”全覆盖,有效丰富了多元解纷实践,打通了治安领域人民调解“最后一公里”。这是记者11月9日从晋中市了解到的。
据了解,晋中市主要通过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创新举措等三措并举,实现人民调解“进派出所”全覆盖。其中包括:依托一项“制度”,筑牢保障根基。去年11月,晋中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全市“公调对接”原则上实行三层级对接机制,即各县(区、市)公安局与各县(区、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心)对接,基层公安派出所与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城乡社区警务室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重点对治安领域的民间纠纷、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涉及的民事赔偿纠纷依法调处;做好“四有”规范,提升标准水平。今年5月,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七进、服务三治三零”创建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公调对接”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调解七进”专项活动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单位创建,全市公安派出所闻令而动,严格按要求完成调解室标准化建设,即设室、挂牌、亮标和值班工作。
截至9月底,全市134个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人民调解“四有”规范化建设;整合两类“资源”,工作提质增效。全市各公安派出所通过依法依规开展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两类资源,实现了资源互补、融合发展,提高了纠纷调解成功率。全市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76人次,调解行政调解类纠纷5108件、人民调解类纠纷675件,为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晋中”“法治晋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1、凡本网来源注明“融媒在线(域名:KBQMT.COM)”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KBQMT.COM,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融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融媒在线)”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