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8日讯(记者张剑雯)记者今天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调度令,要求加大工业源、燃煤源、扬尘源、移动源四大类污染源管控,应对可能会出现的污染天气。
根据会商结果预测,太原市11月18日至19日全天以及20日白天,湿度较大,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可能出现3级轻度污染到4级中度污染,短时可达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按照调度令要求,太原市对工业源将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全市钢铁、焦化、电厂、化工、水泥、建材、炭黑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日排放总量控制,以及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控制;对燃煤源,持续做好散煤清零和劣质煤收缴,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禁煤区燃用煤制品专项检查,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检查,坚决杜绝散煤复烧。全市域范围内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柴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对扬尘源,未达到“六个百分百(工地围挡100%达到设置标准、物料堆放100%苫盖、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运输实现100%密闭)”的施工工地停止户外施工作业;城改(棚改)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建筑物拆除作业。非“绿标”施工机械停止使用。道路清洁采取湿扫措施,11月18日至19日全天以及20日白天,禁止实施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对移动源,渣土车辆(不含新能源车、污泥运输车)停止运输。除应急抢险和保障民生(瓜果蔬菜等农产品运输、垃圾清运)车辆外,国五标准以下(不含)中重型柴油货车停止上路。环线以内,严格管控中重型燃油、燃气货车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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