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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遏制事故 维护群众安全
发表时间:2025-04-04 12:00:36来源:山西日报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防范遏制事故 维护群众安全

我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开栏的话
  为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和各类重大事故教训,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本报开设“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栏,做好信息公开、进行考核通报、曝光违法行为、开展宣传动员,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敬请关注。


  本报讯(记者张毅)省政府安委会日前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地临时建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废处置、特种设备、金属冶炼、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开采矿产资源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分制订方案、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综合督导、强化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省“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安委办,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问题线索上,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上,毫不留情,涉嫌犯罪的,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在营造打非治违消除隐患氛围上,公开透明,在媒体上对交办问题清单和查处整改进展情况每周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四个一批”(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案件、关闭取缔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作为评价集中行动开展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在责任追究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启动责任追溯机制。
  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要参照省“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刘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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