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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解读“一方案五制度”
发表时间:2025-04-05 04:59:53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省林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解读“一方案五制度”

 

  本报太原讯 近日,省林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山西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及林长会议、工作督查、部门协作、工作报告、信息公开等五项配套制度(以下简称“一方案五制度”)。省林业和草原局在太原举行新闻通气会,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守孝介绍我省林长制推行情况,相关处室向与会人员解读了“一方案五制度”。
  黄守孝介绍,森林、草原、湿地等林草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就是要建立健全地方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体系,聚集社会资源和力量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我省正式启动林长制改革;同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
  一年多来,在省级总林长的直接推动下,7名省级林长先后赴各自责任区域,针对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护林防火等重点工作开展巡林督查,为地方各级林长帮助林草部门谋划发展、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发挥了表率引领作用。
  自林长制改革启动以来,我省积极推进林长组织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和督查考核体系“三大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已设立各级林长3.37万人,全省林长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为全面压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围绕林长制改革,已完成造林519.58万亩。
  会上,该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王弟向与会媒体解读了“一方案五制度”的具体内容。《山西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县两级总林长、乡村两级和国有林管理单位林长均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直国有林管理单位设立局级林长、场级林长,有条件的设立站级林长。省、市、县三级设立林长办,主任由同级林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常务副主任,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其他负责同志为林长办副主任。提出省、市、县三级建立总林长发令制度;在开展巡林督查中,提出市级林长巡林督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出从2022年开始,对市级总林长、省直国有林管理单位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
  《山西省林长制省级会议制度》主要用于规范林长制工作的议事程序。会议制度分为省级总林长会议、省级林长会议和林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并分别明确了会议召集、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组织筹备等相关事项。《山西省林长制省级工作督查制度》主要用于规范林长制工作督查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根据督查主体不同,分为省级林长巡林督查、省林长制办公室综合督查和林长制成员单位专项督查。督查方式分为实地督查和书面督查。《山西省林长制省级部门协作制度》主要用于规范部门协作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协作主体是省林长制办公室,协作单位主要是17个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本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山西省林长制省级工作报告制度》主要是促进林长制工作交流、便于各级林长掌握情况、加强过程管理的一项工作制度,包括工作清单、简报、专报、通报和总结报告。工作清单由各市和省直林局林长办年初以工作要点的形式报送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省林长办汇总整理,作为省级林长掌握责任区域相关情况和开展巡林督查的重要参考。《山西省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主要用于规范林长制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限要求,是提高林长制工作透明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的一项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由省林长办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刘子英)

 

责任编辑:刘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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