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土 > 正文
15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发表时间:2025-04-03 18:27:10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等15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从管住存量、严控增量、完善机制三方面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指导街道、乡镇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对于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的监管,通知指出,要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自建房。城乡新建经营性自建房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环节审批手续,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专业设计图纸或标准设计图组织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通知要求,要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自建房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等审批手续,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封堵占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以及未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要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线索,情况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通知要求,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各审批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刘映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融媒在线(域名:KBQMT.COM)”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KBQMT.COM,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融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融媒在线)”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1. 字号加大
  2. 字号减小
  3. 打印